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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房屋征收补偿将实行房票制度

时间:2023-02-12 09:16:40   来源:央广网


(资料图)

日前,《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制度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明确贵阳市房屋征收补偿将实行房票制度。

据悉,房票是指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自愿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且同意房屋征收部门将相关补偿补助权益量化生成购房款,并持统一制作的购房凭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购买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的方式。

房票权益额由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与选择房票的货币补偿上浮补助量化生成。其中,选择房票的货币补偿上浮补助标准为:购房款等于或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的,给予不高于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30%的货币补偿上浮补助;购房款未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的,给予不高于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5%的货币补偿上浮补助。

此外,房票使用上要实行实名制,被征收人为房票所有权人,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为房票用户(简称房票使用人);不得买卖、抵押、质押、套现。

同时,房票制度享有以下政策优惠: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同时选择房票的,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个人自行承担的不足部分购房款,被征收人或房票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支付;被征收人购买的商品房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被征收人或房票使用人所购商品住房为期房的,其子女接受学前、义务教育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予以保障。

标签: 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 房屋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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