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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三大专项行动”纵深开展,抚州市崇仁县公安局桃源派出所持续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避免“小纠纷”引发“大矛盾”,确保辖区治安和谐稳定。
5月9日15时50分许,桃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桃源乡村民潘某某开车载竹子在路上行驶时撞到村民黄某某,双方因医药费赔偿一事发生争吵。接警后,民警立即处置。经了解,4月30日,潘某某开车运送竹子途经黄某某家附近时不慎将黄某某撞倒,潘某某当时便将黄某某送往医院,并支付医药费,但并未报警。黄某某出院后,潘某某一直未支付黄某某营养费及其他费用,黄某某及其亲属到潘某某家中询问营养费等费用,双方发生争吵遂报警。
在首次调解未成功的情况下,5月11日下午,民警再次联合当地村委会干部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民警与村干部数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协商,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置。(陈俊)